關于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
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
日人考〔2006〕32號
各區縣人事局、日照開發區人事局,市直有關部門(單位),國家省駐日照有關單位:
根據省人事廳《關于我省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有關考務工作的通知》(魯人考函[2006]46號)的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現將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的有關考務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專業設置
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開考的專業與級別具體設置如下:
高級資格: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、系統分析師
中級資格:軟件設計師、網絡工程師、電子商務設計師、嵌入系統設計師、信息系統監理師
初級資格:程序員、網絡管理員、電子商務技術員、信息處理技術員
★信息處理技術員的“應用技術”科目采用分批上機考試的方式。有關信息處理技術員上機考試的注意事項,詳見附件1。
二、考試時間及科目
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于2006年11月4、5日舉行。各級別的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見附件2。
三、考試報名
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的報名時間截止到2006年9月20日。
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,有志于從事計算機軟件工作的人員,不需要學歷、資歷條件,只要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就可以報考相應的級別。考試合格者,由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、信息產業部共同用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證書》,全國范圍有效。
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,到同級人事部門辦理報名手續。報考人員需提供身份證(或士兵證、軍官證、未成年人的戶口本、由我國政府簽發的港澳臺和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、由監獄提供的犯人有效證明)、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三張,認真填寫報名表和報名卡。
按魯價費發[2004]56號文件規定,考務費每人每科49元。
各區縣、市直有關部門(單位)要切實加強領導,廣泛宣傳發動,認真組織,為廣大考生提供一個良好、便捷的報考環境,做好各個階段的工作,確保考試圓滿成功。
附件:1、信息處理技術員上機考試注意事項
(1)信息處理技術員上機考試考生操作須知
(2)上機考試考場規則
2. 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
3. 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報名登記表
4.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信息代碼
二○○六年八月二十二日
附件1:
信息處理技術員上機考試注意事項
(1)信息處理技術員上機考試考生操作須知
本須知對于信息技術處理員考生順利完成上機考試非常重要,請考生認真、仔細閱讀,遵守有關注意事項,以便順利使用考試系統,完成考試。
1、啟動考試系統后,考生直接單擊“連接考試管理服務器”(也可能需要根據考場提示,輸入考試管理服務器的IP地址,然后單擊“連接考試管理服務器”)進入考試系統。
2、根據屏幕提示,輸入考生準考證號、姓名和有效證件號(其中考生準考證號和姓名必須輸入),確認信息無誤后,單擊"確定無誤,開始抽卷"。如果輸入了錯誤的準考證號,請點擊“重新輸入準考證號”,返回上一個界面,重新輸入。
注意:考生信息是考生考試答卷的唯一身份標識,一旦確認,此信息考生不能修改。
3、待考試鈴聲響或工作人員宣布“考試開始”后,單擊"開始答題"。
4、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答題,答題界面為瀏覽器模式;考生可以按任意順序答題,交卷前可隨時修改自己的解答。
5、操作題答題操作方法:
(1)考生讀完題,單擊"開始答題"按鈕,系統即啟動與試題相對應的程序環境(例如,如果題目要求用WORD完成某項任務,系統會自動啟動WORD應用程序環境),同時試卷會縮小成為一個可調整大小的浮動題板,用來顯示題目內容。
(2)考生在該環境下按試題要求操作即可,答題過程中如需要其它應用程序,請自行啟動。
(3)考生答題結果須保存,在當前程序環境中執行保存操作即可,注意務必不能更改保存文件的路徑和文件名。
在操作過程中請仔細閱讀浮動題板中的紅色字體,這些文字內容涉及試題要求、存盤方法等重要信息。
(4)如需修改答題內容,請隨時回到完整試卷,單擊"開始答題"按鈕。
6、答完所有試題并檢查無誤以后,單擊屏幕上端"交卷"按鈕,根據提示檢查答題數量,單擊“確認”后即完成交卷。
7、在考試過程中,考生不能隨意更改考試計算機的系統配置,不能執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,否則將導致考試意外,其后果將由考生承擔。
8、如遇到計算機系統故障,請舉手向監考工作人員示意。
(2)上機考試考場規則
一、考生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進入考場,對號入座。入座后將準考證放在桌面醒目位置,同時,隨身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,以備查對。
二、遲到30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,考試開始30分鐘后,經監考人員確認,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。
三、考生入座不得攜帶任何書籍、筆記、紙張、字典、計算器、電子記事本、尋呼機、手機等,不得攜帶任何存儲設備(包括軟盤、移動硬盤、光盤、U盤、MP3、掌上電腦)。書包、雨傘、大衣等物一律放在考場指定位置。
四、考試前10分鐘,根據監考人員的提示,考生雙擊考生機桌面上的“計算機軟件考試系統”圖標,啟動考試系統客戶端,按照《上機考試注意事項》的要求,錄入考生姓名、準考證號、身份證號(或其它有效證件號)等信息,進入考試系統。考試鈴響后考生開始答題。
五、考生對試題不理解時,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,如遇計算機系統故障,可舉手示意,由監考人員處理。
六、考生按照計算機軟件考試系統的要求答題并保存答題結果。除完成題目要求的內容外,不得在答卷內填寫其它任何與考生身份有關的標記,否則答卷作廢。
七、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。提前交卷的考生須舉手示意,待監考人員確認后方可離場。考試終了時間一到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,執行交卷操作,并聽從工作人員安排。考生使用過的紙張一律不準帶走。
八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不準交頭接耳,不準偷看他人答卷,不準遞條、做手勢等;不準執行與考試無關的計算機操作,對于違反紀律和作弊者,取消考試資格。
九、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,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。
十、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、答題、保存、交卷的考生,考試系統將不能正確記錄信息,后果由考生承擔。
十一、除本考場考生、主考、監考、巡考外,其他人員不準進入考場。
附件2:
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
級別 |
資格名稱 |
考 試 時 間 |
考試科目 |
高級 |
信息系統
項目管理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綜合知識 |
下午 |
1:30-3:00 |
案例分析 |
3:20-5:20 |
論 文 |
系統分析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綜合知識 |
下午 |
1:30-3:00 |
案例分析 |
3:20-5:20 |
論 文 |
中級 |
軟件設計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網絡工程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電子商務
設計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嵌入式系統設計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信息系統
監理師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初級 |
程序員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網絡管理員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電子商務
技術員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下午2:00-4:30 |
應用技術 |
信息處理
技術員 |
上午9:00-11:30 |
基礎知識 |
分二批機考:
11月4日14:00-16:30
11月5日9:00--11:30 |
應用技術 |
附件3:
2006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
資格(水平)考試報名登記表
報考級別和專業:
姓 名 |
|
性 別 |
□男[1]
□女[2] |
照
片 |
出生日期 |
|
出 生 地 |
|
身份證件名 稱 |
|
身份證件號 碼 |
|
在職情況 |
□在職[1] □學生[2] □其他[3] |
在 學/已有 學 歷 |
□研究生[1] □大學本科[2] □大學專科[3] □中專[4]
□高 中[5] □職 高[6] □技 校[7] □其他[8] |
所學專業 |
□與報考專業相同[1] □與報考專業相近[2]
□與報考專業不同[3] □無 專 業[4] |
在 學/畢業 學 校 |
|
畢業時間 |
年 月 |
工作單位 |
|
參加工作時間 |
年 月 |
職 稱
(資 格) |
名稱: |
授予時間 |
年 月 |
□高級[1] □中級[2] □初級[3] □無[4] |
通訊地址 |
|
郵 編 |
|
電 話 |
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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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|
注:在“在職情況、在學/已有學歷、所學專業、職稱(資格)”等欄內選項時僅限選一項,并在該項相應的小方框內畫標記“√”。
附件4:
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信息代碼
性 別:1.男 2.女
學 歷:1.研究生 2.大學本科 3.大學專科 4.中專 5.高中
6.職高 7.技校 8.其他
所學專業:1.與報考專業相同 2.與報考專業相近
3.與報考專業不同 4.無專業
在職情況:1.在職 2.學生 3.其他
職稱資格:1.高級 2.中級 3.初級 4.無
報考級別和專業:
領域 |
計算機軟件 |
計算機網絡 |
計算機應用技術 |
信息系統 |
信息服務 |
高級資格 |
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01
系統分析師02
系統架構設計師03 |
中級資格 |
軟件評測師14
軟件設計師15 |
網絡工程師24 |
多媒體應用設計師34
嵌入式系統設計師35
計算機輔助設計師36
電子商務設計師37 |
信息系統監理師44
數據庫系統工程師45
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46 |
信息技術支持工程師54 |
初級資格 |
程序員18 |
網絡管理員28 |
多媒體應用制作
技術員38
電子商務技術員39 |
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員48 |
信息處理技術員58 |
主題詞:人事 考試 通知 |
日照市人事局辦公室 2006年8月25日印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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